2016年春季征兵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

2016年春季征兵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 2016年征兵时间 从2013年起,我国的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全国的征兵时间是从8月1日

 
2016年春季征兵时间及相关政策法规
 
 
 

 

    2016年征兵时间

    从2013年起,我国的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全国的征兵时间是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一般会将征兵时间提前到6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政治要求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

    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文化及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 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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