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互金行业新规 金开贷解读政策
8月24日下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从银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细则来看,新规对于网贷平台定位、从业机构不能触碰的13条“红线”以及资金存管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发布的四个部委分别是: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但其实,背后还有证监会、最高检、最高法甚至民政部等多个部门参与发表意见。
本次意见的出台,特意注明“经国务院批准”字样。意味着这部法律的非比寻常,背后的博弈与激烈讨论是显而易见的。基于这次“办法”中对几个问题的表述,这部规章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监管办法。对于管理办法的出台,金开贷领导层在经过会议研究之后认为政策出台是重大的利好,与此同时,真正有实力的平台将留下并脱颖而出。
借款人金额上限(“办法”第十七条)
普惠金融奠定基调 小额发展成为趋势
在最新发布的管理办法中,最为引人关注的仍然是此前媒体披露的借款限额问题。根据《暂行办法》,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目前金开贷发布的大多为小微企业贷款项目,从《暂行办法》细则来看,更多是从P2P对于金融的意义及现状来考虑。限额有利于防范行业集中风险,一定程度上缓解借款人的过度借贷风险,符合监管层对于P2P进行小微融资的设定与期待,同时也会使平台资产端的分散度增加。我们建议可以在具体的限额规定上根据市场的需求设置得更加灵活,以体现对不同风险控制措施的区别对待,从而对小微企业有更好的支持。对借款额度的限制,从P2P的定位来看,有利于引导平台走向小微金融的本质,去解决底层商业的融资困境;但从现实角度,这一限制的实施,对于单一平台限额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的借款人,他们可能会寻求多个平台融资,甚至转向民间融资渠道,这样不仅增加了借款人融资成本,也违背了普惠金融降低融资难度、融资成本的初衷,这也是本次政策出台的一大问题,加强网贷征信也许才是防范信贷集中风险的更有效的途径。
同时,网贷行业应该坚持“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发展方向,最近几年从监管机构到网贷行业,这一点逐渐形成了共识。规定个人、企业借贷金额的上限,就是对“小额分散”要求的具体落实。此次监管机构将P2P借款金额做具体限制是因为目前金融市场上服务不足、服务不到位、服务不充分的群体,主要是个体经营者、个体消费者、小微企业等,而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小额但是高效率的借款服务。
金开贷一直认同这种普惠金融的发展理念。从创立以来一直坚持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同时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迅速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力量。目前金开贷要做的就是将寻找更多优质且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并要求多是以小额分散为主。金开贷将不断探索新产品类型,拓展业务类型,将“普惠金融”、“小额分散”作为发展的第一道杠杆。根据网贷之家的评级中的重要的维度——分散度来衡量平台运营的风险,为投融资双方服务是金开贷的宗旨,创造安全可信的投资环境,分散投资风险也是金开贷的义务。
另一方面,大量的网贷平台要为符合细则而转型,首先受影响的就是平台数据缩水,在短期内或影响一部分投资人的投资信心,所以在此金开贷为各位投资人吃颗定心丸;其次,平台需要尽力去挖掘大量的20万或者说100万以下融资需求的客户,行业将进入精细化竞争的阶段,小额分散将成为发展的趋势。
银行存管硬性规定(“办法”第二十八条)
银行资金存管落定 行业隐形门槛提升
目前成功对接银行存管的平台占据行业不到3%,此次《暂行办法》发布后,银行存管门槛进一步提高。第三方联合存管被叫停后,直接存管等更为有效可靠的存管方式将成为主流存管模式。有了政策的指引,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有实力的P2P平台将会积极与银行对接,在数月到半年之后,一家平台是否上了存管将成为用户判断P2P平台资金安全的最重要依据与保障之一。
行业最广泛采用的资金存管模式有三种: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的存管模式、第三方支付与银行联合的存管模式、以银行为主导的银行直接存管模式。银行直接存管或将成为唯一符合监管认可的存管方式。这对平台的业务实力、技术实力要求都更为严格,相信会为行业设立更高的隐性门槛。同时,由于银行业发展相对成熟,也长期以来受到监管,运营规范,资金安全保障机制经过发展也更稳定,网贷平台与银行合作,一来对于用户的资金安全保障更稳定,二来也能对平台增信,增加投资人的安全感。在《暂行办法》出台前,由于网贷属于新兴行业,银行也属于观望态度,推进银行资金存管就存在一定障碍。行业发展至今,网贷行业地位受到重视,明确其存在意义,加之经过行业洗牌及筛选,银行对于如何选择合作平台也有了一定的经验基础,推进银行资金存管就显得格外重要。金开贷在去年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就通过了浦发银行、民生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合作标准,通过招标方式选定西安银行为资金存管合作银行,但本着严谨的态度,金开贷一直在敲定每一个对接细节,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技术开发、系统测试等工作。
在《暂行办法》真正施行后,可能会使大量不合规平台以及技术能力无法达到的平台退出,只有极少数优质平台有机会留下。这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也算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大幅降低用户的筛选成本。
信息披露透明度提高(“办法”第三十条)
信息披露更高要求 平台公信力不断提升
此次“办法”第三十条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有效全面的信息披露有利于用户更了解网贷平台及投资项目,可协助用户做出更明智的投资选择。对于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意见,金开贷持以支持态度,期冀通过信息披露,能够帮助投资人选择更正规、更安全的平台,也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金开贷在今年3月上线的第三版UI中,增加了更详细的公司信息披露,如公司证照、企业荣誉等,增加了借款人借款记录、项目经理项目记录、担保公司担保记录等的信息披露查询,增加了平台注册人数等平台数据。但相较行业内信息披露做的好的平台来看,还有待提升,今年7月份开始金开贷已启动信息披露优化整改方案,包括项目信息的进一步完善(贷后为主)、公司简介完善(管理团队、企业风采等)、平台运营数据披露等。此次《暂行办法》中所列举的信息披露项较多,业内对其评价也参差不齐,认为其中部分项过于细腻,不利于平台落实。对于此,金开贷表示,在允许的情况下,将最大程度的进行严格、准确的信息披露,让投资人能在掌握所有信息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定。
首先监管规则明确之后,网贷行业运作会越来越规范,信息披露越完善越能获得更多投资人信赖。这对全行业都有很大的好处。另一方面,各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会逐渐的凸显出来。比如要做信息披露,无论是平台还是借款人对各项数据要求都得尽可能进行披露,这对于提升投资人信心,让投资人了解平台标的及发展情况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也是不断优化平台各项能力的关键之处。同时,细则也明确提出合格投资人条款,要求投资人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刚性兑付的预期,对建立一个科学良好的金融运行体系,意义重大。
做好风控保障发展
风控将成为隐形“壁垒”成为平台发展关键
监管办法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大体一致,网贷监管办法的正式出台,明确了网贷作为信息中介的定位,明确了监管部门及职责,明确了网贷是传统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其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的社会意义和作用,是国家层面对行业正式认可的积极表态,也是普惠金融事业得以发展的保障。历经野蛮生长、洗牌期的网贷行业正式步入合法、规范、健康发展的正轨。监管办法明确了网贷业务规则,强调网贷平台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行业监管。在支持和鼓励网贷行业发展的同时,也给行业划出了“红线”,体现了监管层对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思路,让以网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平台“出清”,真正做到正本清源,给合法守纪经营的平台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行业发展环境。网贷行业也将从鱼龙混杂的局面,迅速进入到合法合规,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常轨道上来。
对于网贷这一新兴行业来说,小额分散意味着数量庞大的进件,对应的是繁杂的信审工作,因此就需要网贷平台建立符合小微特色的风险控制及管理系统。今后要不断提升,利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等各种可借助手段,完善风控体系。普惠金融不等于小额金融,小额不等于没有风险,不是金额越小风险就越小,小额可以累积出大额,也可以累积出大风险。金融服务大众的核心在于风控。做好风控,确保借款人履行义务,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投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稳定,是网贷平台在规范经营中一定要放在首位的。金开贷平台是金融属性大于科技属性的平台,一直以来对于风控格外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风控措施:为确保风险可控,平台发布的每一笔借款标的,都经过公司市场部门、风控部门和审贷委员会的多重把关。市场部门依据银行从业经验,多次走访企业进行实地尽职调查;风控团队,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担保机构、反担保情况、企业主信誉等信息进行再次调查核实,并报审贷会;审贷会将认真审核已通过担保的贷款客户资料,全体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借款项目才能获准通过。这一制度是业务发展和风险内控管理的要求,以确保审批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平台业务风险。与担保机构合作时,金开贷为担保公司开设独立的保证金账户,要求其根据综合授信规模预存10% - 15%的风险保证金。保证金专款专用并交由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托管,以应对合作机构不能及时代偿的风险。金开贷同时参考融资担保公司,将部分营业收入作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同样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对该账户进行托管,以确保在出现项目逾期且担保机构也不能及时代偿的情形下,能保障投资人资金的即时收回。
网络借贷行业由于其直接融资的属性,在发展过程直接与融资方接触,从融资方的需要出发,结合传统金融、大数据风控等多种手段,创新出了新型抵质押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模式等多种贴近市场的方式,做好了传统金融的补充角色,盘活了多种被抑制和忽视的信用资源,让社会资金得到了更大范围和层次的流动,也为普通百姓获得了资本性增值收入,而暂行办法中关于借款限额一条会让行业格局彻底改变。优质资产向更低成本的机构资金聚集,大平台转型,中小型平台陆续退出。
所谓的互联网金融本质上还是金融,既然是金融就应该保有敬畏之心,抱有为资金负责的心态。近一年来,随着行业呈现的小平台有序退出,大平台的壮大,百万到千万量级的项目是大平台的优选,也起到了控制集中度的作用,此次《暂行办法》执行,将使行业达到空前的行业秩序重整状态,合规发展的优质平台优势将愈发凸显,行业将经历变革式发展。目前已经与传统机构开展了相关合作也将加大合作力度,对于信息共享更是完全开放,拥抱监管,报团取暖才能使得行业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