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建立“双减”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 设立专门举报平台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在教育部8月30日召开的发布会上,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双减”督导。目前,“双减”督导已被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一号工程”。

建立“双减”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

印发各省(区、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9月起,每两周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比例、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比例、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等8方面内容共计21项指标。各地从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半月报,第一期于本月30日前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汇总分析各地数据的基础上,形成“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通知》还明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设“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要直接在有关媒体和网络上曝光,并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将“双减”工作纳入省级政府履职督导评价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还印发专门通知,明确将省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情况,作为督导评价的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考评。在综合考虑各地自查、监测评估、信访举报、地域分布等因素基础上,拟于11月抽取7个省份开展实地督查。

设立“双减”问题专门举报平台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微言教育”“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开设举报专栏,受理群众对学生作业负担重、学校未依规开展课后服务和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照培训、虚假宣传、超标超前培训、超期预收费、违规高收费、退费难等问题的实名举报,目前已收到8000多条举报。下一步,将分省归集有效举报问题线索,印发督办通知,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相关省份核查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将组织国家督学和有关专家进行实地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情况。

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 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9月开学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梳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半月通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普通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公布虚假宣传、无资质运营、卷钱跑路等机构名单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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