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有哪些类型?
不动产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
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变更登记,主要是指因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名称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一般来说,适用变更登记的主要情形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不动产坐落、名称、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的;不动产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抵押权顺位、担保范围、主债权数额,最高额抵押债权额限度、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期限等发生变化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转移登记,主要是指因不动产权利人发生改变而进行的登记。一般来说,转移登记适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不动产的;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注销登记,主要是指因不动产权利消灭而进行的登记。注销登记主要包括申请注销登记和嘱托注销登记两种情形。
更正登记,主要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登记。
异议登记,主要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预告登记,主要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
查封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及其他机关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将查封的情况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以记载的行为。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与原土地证、房产证有什么不同?
一是证书变了,现在的证书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是现在的证书上增加了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同时兼具防伪功能。只要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立即获取不动产权证的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
三是现在的不动产权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证书上记载更多、更详细。如新的证书上图纸就有两张,一张是宗地图,反映土地界址、界线、相邻宗地等信息,一张是房屋平面图,反映建筑物、构筑物在宗地上的具体位置。
原有的土地证、房产证是否需要更换?
不需要更换。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收到影响。2016年5月16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如何收费?
1.暂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等相关标准收费,土地登记费用暂免。即有建筑物的,按件收取,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没有建筑物的,不收取费用。
2.待国家和省出台不动产登记收费相关文件后,按新的政策执行。
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有哪些?
我县涉及下列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以及地役权、抵押权等不动产权利登记。
5月16日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登记业务,暂不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仍按原有模式办理;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告。